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31号)的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花生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我县花生生产水平,确保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顺利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更好地发挥项目促进农民增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按照《桐柏县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面向桐柏县辖区内,建设花生新品种推广及高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基地。对各乡镇上报并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种植,同时从而扩大花生种植标准化,打造桐柏县优质花生特色产业品牌。
一、申报条件
1、桐柏县辖区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发展潜力,能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2、承担花生高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田3千亩以上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承担过农业试验且已在农业农村局备案的,且有土地流转面积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水路交通方便。
3、法定代表人信誉良好,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相适应的科技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4、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和违法事件,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种植面积。
二、申报材料
1、新型经营主体须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看原件: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认定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申报花生种植面积时,要提供出土地流转面积大于申报种植面积的连片种植面积和种植位置四至边界。
3、承担花生高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田3千亩以上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乡镇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花生高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田专家组遴选出花生高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田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监督电话:0377-68222034
三、申报时间
自审合格后,自公告之日起就可以到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与资源保护中心申报,至2024年2月10日下午5点30分截止。
四、公开方式
在政府部门网站公告,公开申报之后,经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核实后确定,再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审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7--68222034
五、惩戒措施
凡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除取消申报资格外,拉入农业项目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实施农业项目资格。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