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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局时间:2024-01-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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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桐柏县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宣传板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3条。其中,动态信息栏目89条、便民服务栏目3条、政务公开类49条、惠民之声类2条。规范公布2023年《桐柏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桐柏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桐柏县慈善总会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出台相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共计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发布信息共143条。对桐柏县民政局网站上的栏目进行梳理,其中,集约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共0个,清理和废止栏目0个。通过桐柏县民政局头条号、宣传板、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发布信息160余条。严格按照桐柏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频次要求,更新发布信息。严格按照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各级政府定期发布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通报,以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对照桐柏县民政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和整改。

(五)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22]47 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南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宛政办[2022]41号和《桐柏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把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民政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动态信息有时存在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更新时间较落后;二是业务科室及经办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导致有时提供信息质量不高或者提供信息不及时等情况。

针对问题,民政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如下: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收集、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时更新,增强新闻信息等时效性;二是将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纳入学习培训中,对业务科室及经办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培训,确保及时准确提高信息,提高信息质量,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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