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排污口是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 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我省、市今年相继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流域特征,起草了《方案》。
二、起草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充分衔接前期工作成效,在严格落实市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区分三夹河、石步河水库、淮河及其主要支流、赵庄水库等重要河湖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明确属地政府责任和县直相关部门指导范围。三是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三、起草依据
依据《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豫政办〔2023〕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10号),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桐柏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