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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
来源:教体局时间:2024-01-2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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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化、宣传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务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教师培训股)。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年度考核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教职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实施中小学名师工程;负责全县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三)计建股。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管理全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投资;参与拟定拨款、基建投资和筹措经费的有关计划、统筹管理全系统经费和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决算,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 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室)。负责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的巩固提高;承担学前、高中、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定中小学课程方案,监督管理中小学用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桐柏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检查验收。

(五)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制定和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引导协调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行政审批,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统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和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课学业水平测试和专业考核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推动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七)体育事业股。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全民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负责体育产业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推动全县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业余训练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体育协会、社团工作。

(八)德育股。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程及其队伍建设;及时反映、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要做到德育为先,以德育人。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九)学校安全股。统筹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十)体卫艺股。统筹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学校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

(十一)信访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维稳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转办、交办、查办和督办各类信访事项及有关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调查处理系统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全县各学校党员干部、教师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受理单位或个人对学校、教师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揭发等信访案件;受理学校、教师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内审股。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系统内各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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