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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柏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时间:2022-12-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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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政〔2022〕94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桐柏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6日

桐柏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要素,催生创新动能,激发创新活力,高质量建设域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兴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宛政〔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桐柏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一、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一)实施级重大科技专项。

围绕先进制造业、碱硝化工、现代农业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抓好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重大科技专项的支持,每年县财政支持专项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每年实施级重大科技专项10级重大科技专项每项支持最高10万元。

(二)实施联合科研攻关专项。

围绕主导产业战略需求,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设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大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财政每年安排经费100万元,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研发为重点,组织级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10项,每个项目奖励资金10万元,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支持产业创新主体培育

(一)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

对首次认定的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整体迁入桐柏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对首次登记备案入库且一直在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奖励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含)以上企业的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对增量部分给予5%,最高50万元的奖励。严格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在省级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按财政体制由县级财政负担。

三、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一)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在桐柏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其它高能级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外新型研发机构在桐柏设立分支机构。

二)支持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奖励。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智慧+科技示范基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单位分别按照1311的比例给予奖励;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接内企业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承接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引进转化外技术成果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我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0.5%给予财政奖励,同一机构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对技术合同登记站按技术成交额给予最高0.5的财政奖励,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五、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一)组织实施科技贷项目。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科技贷项目,每年争取实施5个以上科技贷项目。

六、支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建设

一)积极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高层次的院士人才团队,以“院+”为引擎发展“院士经济”,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以主导产业科技需求为导向,大力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外人才(团队)给予每个至少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我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外建立研发机构,就地吸纳科技创新人才和高端研发机构的,给予10万元的经费支持。

本政策由县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附则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我县原有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主题词: 桐柏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文号 桐政〔2022〕94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桐柏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6日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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