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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审计局时间:2024-01-0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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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在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牛保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于2023年8月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做了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问题整改,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安全、高效。12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监督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照问题清单逐一了解相关单位整改情况,针对整改难度大的部分问题,着重研究整改办法,要求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应改尽改、按时整改,促进整改落地见效。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突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9月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审计查出问题专项整改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问题整改协调会,涉及多部门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整改。

(二)突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在整改落实方面,审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积极与相关整改单位和部门对接,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审计整改工作任务。

(三)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标本兼治。相关单位和部门注重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深入分析审计问题存在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举一反三,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维解决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体制,推动标本兼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共计30个,涉及各类问题资金260647.2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问题涉及单位采取上缴国库、退回款项、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账目、完善制度等多种措施,已完成整改问题29个,整改问题金额259113.34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预算收入编制不够细化。

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6月30日印发《桐柏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桐财预字〔2023〕6号),切实提升财政预算收入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2.支出预算执行目标未完成。

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6月30日印发《桐柏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桐财预字〔2023〕6号),强化了预算执行管理,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

3.应作未作预算收入24809.24万元。

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4.部分支出科目结转数额大、执行率低。

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6月30日印发《桐柏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桐财预字〔2023〕6号),切实加快部门结转预算执行。

5.以往年度结余资金或存量资金未安排使用。

已整改。结转结余的资金已作存量资金收回使用;教育及扶贫存量资金已重新安排使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做存量收回。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向非本级财政预算单位安排预算支出事项。

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6月30日印发《桐柏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桐财预〔2023〕6号),对预算支出管理进行了规范。

2.社保资金未及时上解社保基金专户,涉及金额1551.94万元。

已整改。针对问题(1),城乡居民医疗基金户、医保基金户于2023年4月4日将结余资金上解市局,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户于2023年6月20日将结余资金上解市局;针对问题(2),总预算账年末暂存款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结余资金、社保费利息已于2023年1月13日拨入各基金户。

3.项目长期未进行清算,造成资金长期闲置424.44万元。

已整改。经与相关预算单位积极对接,已督促报送达到拨款条件的3个土地治理项目,合计金额54.57万元,现已发放,剩余369.87万元上缴财政。

4.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0.09万元。

已整改。县财政专项资金服务中心已将上述收入上缴县财政;县农业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已将上述收入上缴县财政。

5.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

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做调账处理。

6.风险补偿金600万元沉淀银行未发挥效益。

已整改。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保证金100万元现已收回;乡村振兴局在与县金融服务中心协商一致后,已由县乡村振兴局与农行签订正式合同,目前,由县金融服务中心履行贷款发放审核职能,已经开始正式放贷,此项工作已正常开展。

(三)延伸资金、项目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建设项目多计工程款21.43万元。

已整改。教体局积极对接施工单位,双方已协商一致,把多计的工程成本11.5万在支付时扣除,按133.45万元进行工程决算;程湾镇政府积极对接施工单位,现已追回多计的工程款9.93万元。

2.项目管理费超过3%标准要求。

已整改。县水利局已于12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

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桐水〔2023〕168号),同时转发了《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专项服务费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桐政办〔2023〕49号),切实规范管理费支出标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3.项目在前期工程设计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导致项目后期进展缓慢。

已整改。县水利局已于12月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

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桐水〔2023〕168号)文件,切实规范前期工程设计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协调到位,已开工建设。

4.项目进度缓慢。

已整改。县农业农村局为加快实施进度,提升回收成效,已于2023年5月5日出台《桐柏县农业农村局2023-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桐农字〔2023〕32号)。

(四)资金绩效及其他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桐柏县太白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承建的埠江粮库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跨度时间长,导致前期已投入完成的工程内容迟迟发挥不了效益。

已整改。前期两批项目已建成完工,并进行了结算审计,固定资产已入账。2023年7月19日发改委将《申请解决埠江粮食市场化收购服务体系二期工程资金的建议报告》上报县政府,8月4日县政府批复同意再用一部分稻谷补贴资金建设两座仓库和附属工程建设,目前正在与有关单位对接推进。二期项目建成后,该库点基本上满足了政府调控粮和托市粮收储条件,能够正常开展业务,发挥应有效益。

2.安棚化工园区对应收回的土地未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备,并完善手续。

已整改。安棚化工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南阳万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拍得土地不久后退出,桐柏县桐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还该公司之前征地款476.58万元。随后鑫祥化工项目在原址进驻,桐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该地块按原价476.58万元转让给桐柏县鑫祥化工有限公司,桐柏鑫祥化工有限公司当时仅缴纳200万元,下欠276.58万元,至目前仍未缴纳剩余的土地款。桐柏县桐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将桐柏县鑫祥化工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目前该公司地上建筑物评估报告已完成。

(五)“防贫保”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运营费用来源不合理。

已整改。县乡村振兴局在签订新一年合同时,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227.5万元为总费用,包括保险费和运营费用。按13%提取的费用不仅仅包括业务办公费,还包括数据信息维护、监督、核查、复核等费用。

2.合同签订不合理,合同约定的奖励条款与“防贫保”惠民政策初衷相违背。

已整改。县乡村振兴局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该条款删除,并于2023年5月31日重新签订了《桐柏县精准防贫保险合作协议书》。

(六)相关预算执行单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县交通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已整改。2022年7月县财政拨付交通局增设交通量调查站费用46万元已于2023年1月拨付桐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县交通局应收未收房租0.68万元。

已整改。2022年应收未收房租0.68万元已于2023年9

月上缴县财政。

3.县住建局未严格落实维修基金政策。

已整改。县住建局已于10月29日印发《桐柏县中心城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桐建〔2023〕119号)。

4.住建局承建的部分市政工程未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工。

0正在整改。县住建局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5.住建局承建的方舱医院项目,因政策变动停建后,未及时采取盘活项目资产措施。

已整改。该资产已移交给卫健委。

6.城管局下属园林绿化管理处重复列支费用2600元。

该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指出后,桐柏县万祥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将重复列支的0.26万元退回县财政。

7.城管局实施的垃圾填埋场后区封建项目未按时落地(2022年度重点项目)。

已整改。该项目已于8月上旬开工,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50%,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8.财政局机关违规借款9.17万元。

已整改。现已把高某2023年3-12月工资偿还给局机关。

9.财政局承建的附属楼工程已竣工,但未进行竣工决算。

已整改。附属楼工程竣工决算已完成。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快推进整改到位。二是针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县政府牵头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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