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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审计局对桐柏县平氏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审计局时间:2023-12-2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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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经中共桐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桐柏县审计局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对平氏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平氏镇人民政府本级,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平氏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桐柏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情况

(一)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7.52万元,财政支出139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万元、农林水支出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各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截至2022年12月,平氏镇人民政府账面资产金额 764.9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43.03万元,其他应收款321.87万元。

负债:截至2022年12月,平氏镇人民政府账面负债金额364.42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364.4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财务管理方面,平氏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比较规范,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工作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但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合同签订不合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一些问题有待今后工作中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10万元。

2022年8月,桐柏县平氏镇财税所支国家税务总局桐柏县税务局税收保障经费10万元,用于平氏税务分局房屋提升改造。

2.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2年12月末,根据平氏镇人民政府科目余额表显示: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321.87万元,其他应付款364.42万元,多年来未进行清理。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2022年1月支差旅费2.48万元,上述差旅费在报销时,领取人未注明出差事由、时间、目的地。

4.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

平氏镇政府财务报销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抽查发现2022年5月支办公费用7.64万元,其中购买办公用品1.27万元结算时平氏镇财务直接把资金转入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并未实行公务卡结算。

5.合同签订不合理,绿化树苗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1)2022年1月支平氏镇省道至卢寨桥头绿化工程树苗款11.88万元、支桐柏县豪伟园林有限公司购置绿化树苗款9.68万元,合计21.56万元,在签订苗木订购合同时,未对树苗成活率进行约定,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2)2022年1月支平程路微景观打造和绿化树苗款2.16万元、支商业路打造及绿化树苗款0.23万元,合计2.39万元,在签订苗木订购合同时,未对树苗成活率进行约定,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桐柏县平氏镇人民政府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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