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中共桐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桐柏县审计局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7日,对桐柏县黄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桐柏县黄岗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桐柏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反映:黄岗镇财政拨款收入1762万元,财政支出1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农林水支出5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截至2022年12月,黄岗镇人民政府账面资产金额752.2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67.55万元,预付账款50万元,其他应收款334.74万元。
负债:截至2022年12月,黄岗镇人民政府账面负债金额153.44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53.4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黄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较好,年度内实现了收支平衡。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的会计、财务制度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财务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会计账簿不完整、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一些问题,应当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账簿不完整。
黄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会计人员变更,会计人员未进行交接,导致会计科目余额不连续,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
(二)会计手续不完善。
1. 黄岗镇人民政府2022年9月以预借工资名义支徐辉(非黄岗镇财政全供人员)办公经费5万元,未附相关申请和领导签批手续。
2. 2022年1月黄岗镇人民政府支冯菊差旅费5960元,通过核查原始票据发现实际金额为5520元,相差44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黄岗镇人民政府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