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南阳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中医药发展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桐柏中医药全产业链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中药产业为核心,重点奖励科技含量高、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中药企业以及市场前景好、规模化的道地中药材品种种植大户,鼓励中药相关产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助力新产品、新成果落地,助推乡村振兴。
二、发展目标
推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科学化种植和产地加工,积极稳妥推广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常用、大宗、道地、药食同源中药材品种,围绕药食同源、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类大众化需求的中药材种植加工,继续壮大桔梗、黄精、苍术、射干、丹参、柴胡、夏枯球、艾草等传统优势品种,适度发展板蓝根、连翘、黄芩、重楼、玄参、白芷、百合等市场需求类中药材。至2025年,实现仿野生中药材达到8万亩;中药企业加工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实现大宗、道地中医药产业稳步发展,质量持续提高,种植面积稳定增加,产量稳定增产,把桐柏打造成为河南省中药材种植大县、产量大县、品牌大县。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种植基地建设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省市种植中药材指南,科学分析道地中药材品种和市场前景走势好、短期内风险小的品种,初定仿野生中药材桔梗、射干、苍术、黄精、柴胡、丹参、连翘七种中药材进行连片种植,提倡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种植,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产品加工优势,从而推进中医药产业化。对已经形成传统种植优势的夏枯球、艾草大宗中药材,引导发展成为集群,集群形成后,出台对应的奖励政策。自2023年6月1日,对山坡、丘陵及林下仿野生中药材桔梗、射干、苍术、黄精、柴胡、丹参、连翘七种中药材种植规模达到50亩连片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种子种苗费500元。具体验收标准由县卫健委中药发展产业办公室另外出台实施细则进行规定,并负责具体解释及验收。为统筹兼顾,一个种植申报主体单位,享受补助的种植面积不超过200亩,即奖励限额为10万元。中药材种植补助年限暂定3年,按照中药材种植的一般规律,3年内基本完成一个种植周期,下一轮的中药材种子种苗可自繁自育。3年后,结合未来实际需求,另行规划制定政策。大力鼓励荒山林下种植中药材,保障中药材品质。在耕地、基本农田范围内种植中药材不予补助,保障种粮安全。
(二)强化品牌基地建设
鼓励中药材生产种植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道地认证等工作,争创国家和省、市知名品牌建设。对于新申报成功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级道地中药材认证)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且本县文件有重复奖励规定的,县财政只予以一次奖励。但是,由县财政出款申请的知识产权,不再享受奖励。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不属于申报单位个人。
(三)鼓励中药新药、药食同源研发建设
对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等持有的中医药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在桐柏县域内转化或者组建中药相关企业落地研发生产的,并完成500万元以上年税收的企业,按企业上缴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
(四)支持中药产业园建设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现代中药创新、产业化发展聚集地,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园,培育发展中医药产业集群。政策支持依据,按照桐发〔2018〕10号中共桐柏县委 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把中药产业做为支柱产业持续抓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卫生、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中药产业规划发展领导小组。县政府领导每年专题听取中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专题汇报,解决这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把中药产业、大健康产业作为桐柏县经济发展的亮点。成立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做强做大中医药产业,把中医药产业做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委,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卫健委分管中医药发展的副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统揽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中医药产业规划、指导、落实。同时出台中医药产业奖扶实施方案,科学严谨地做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卫健(中医药发展局)、农业农村、林业、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建立桐柏县中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和新品种引进等工作。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中医药发展局)、林业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金融等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部门内对中药产业的专项支持政策,与本文件不冲突;卫健(中医药)、农业、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中药材的道地认定、药企注册和质量监管。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区域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中药产业发展基金,由县财政每年按时予以支持。支持资金数额,以实际验收结果为准。力争用3至5年时间,将桐柏山中药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规定调整的,本办法可进行相应调整。
桐柏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