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2023〕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桐柏县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桐柏县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城区道路命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道路命名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道路名称指向指位和文化功能,依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街道路巷命名原则
为规范城区道路名称,服务人民生产生活,提升城市形象,助力经济发展,使道路名称具有历史性、传承性、时代性,制定以下道路命名原则:
(一)总原则
1.统一称谓原则;
2.突出特色原则;
3.一路一名原则;
4.以桐柏历史典故命名,突出桐柏地域文化特征,传承和弘扬桐柏优秀历史文化原则;
5.与城市建设方向相一致原则;
6.以桐柏山、水命名,展现桐柏优美自然风光原则;
7.大小一致、有规可循原则;
8.六易原则(即: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找、易行);
9.与道路规划同步原则;
10.先备后用原则。
11.不以人名、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或者地名、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原则。
(二)通名分类原则
城区道路的通名,根据道路的规划宽度和长度分为四类,即:大道、路、街、巷。
1.大道:宽度50米(含50米)以上,长度3000米左右的道路。
2.路:宽度30米至50米(不含50米),长度2000米左右的道路。
3.街:宽度10米至30米(不含30米),长度1000米左右的道路。
4.巷:宽度10米(不含10米)以内,长度800米左右的道路。
(三)特色命名原则
为更好展现桐柏优秀历史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寓意美好未来,按照“彰显地域文化、突出乡土和特色,长期使用的路名尽量保持稳定,用字规范、用词优雅吉祥”的特色原则进行道路命名。
1.彰显地域文化,突出乡土和特色。桐柏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独具特色的桐柏四大文化,更能彰显城市个性,更能充分体现地方历史、文化、地理和产业特征。
2.尊重群众意愿,长期使用的路名尽量保持稳定。县城中心城区现有路名尽量保留,同时挖掘老地名,力争在坚持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地方特色亮点的同时,让地方群众留得住记忆、留得下乡愁。
3.用词优雅吉祥,既彰显历史文化,又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同时,命名的用字以国家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避免生僻字、繁琐字、异体字和同音字。
二、街道路巷命名、更名程序
城区道路的命名、更名,由县民政部门拟定方案并征求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一)拟定命名方案。县民政部门依据城市道路规划情况及城市实际需求,拟订道路命名方案。
(二)广泛征集名称。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征集县城街道路名称的公告,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反馈方式,广泛征集道路名称。
(三)征求相关意见。召开座谈会,分别征求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各级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县直部门意见,形成初步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四)公示。对形成的命名、更名意见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征集各界人士意见,再次进行修改,由县民政部门形成命名、更名方案。
(五)报审。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报送县政府审批。
(六)公布。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经县政府审批通过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由县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
(七)备案。自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印发之日起,由县民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主题词: | 桐柏县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 | ||
文号 | 桐政〔2023〕7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桐柏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对桐柏县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桐柏县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和征求意见结果公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