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河南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铭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83973010
2023年10月20日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河南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4.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8.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9.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通过(2023年10月18日) |
首次申请 |
2 |
河南铭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 |
通过(2023年10月20日) |
增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