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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审计局对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审计局时间:2023-09-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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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桐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二级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桐柏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综合业务股,下属5个二级单位,分别是桐柏县智慧城管运行中心、桐柏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桐柏县园林绿化中心、桐柏县环卫服务中心、桐柏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局机关及智慧城管运行中心、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财务统一核算。其余3个二级单位县环卫服务中心、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人数6人,实有编制人数5人,下属事业单位桐柏县智慧城管运行中心全供事业编制15人,实有编制人数11人。桐柏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差供事业编制核定90人,实有编制人数110人。桐柏县环卫服务中心核定差供事业编制17人,实有编制人数41人。桐柏县园林绿化中心差供事业编制30人,实有编制人数73人。桐柏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2人,实有编制人数97人。

根据桐柏县城市管理局财务报表显示: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361.29万元;当年事业支出522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99万元,项目支出3705.35万元;当年结余137.95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城市管理局公务费总额535.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41万元,占公务费支出的3.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8万元,占公务费支出的18.9%。

二、审计评价

本次重点审计了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及所属桐柏县园林绿化中心、桐柏县环卫服务中心、桐柏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紧紧围绕“城市更新提质”和县重点攻坚任务,持续开展城市管理1050十大专项行动和推进城市管理“畅、亮、绿、洁、美”百日攻坚行动,高标准落实城市管理各项职责。完成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等零星地段绿化补植,公园照明灯线、游园等附属设施维修。能积极履职尽责,每天对城区42条主次干道实行机械全覆盖洒水、洗扫作业。确保城区供水秩序、水压稳定,让城区居民吃上了放心水。但审计也发现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少缴水费以及会计手续不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局存在的问题

1.未按合同施工。桐柏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桐柏县垃圾填埋场后区封建项目建设,于2022年7月7日与河南鸿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合同价为343.26万元;该项目截至2023年7月底未实施。

2.拆分合同,规避招标。桐柏县城市管理局与河南广得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签订两份路灯亮化工程合同,两份合同约定工期、施工内容一致(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31日,内容为路灯安装景观照明);施工地点不同,金额不同,其中一份地点为县城区桐山街、大同街、淮安街、桐银路,合同金额53.52万元;另一份地点为城区世纪大道、红叶路,合同金额49.75万元。

3.会计手续不健全列支15.43万元。

2022年2月城市管理局列支广告宣传、版面等费用3笔,共计15.43万元,后均附机打清单,无具体制作日期,无经办人及相关科室签字或注明。

4.桐柏县城市管理局财权与事权部分分离。桐柏县淮渎、盘古等公园卫生清洁管理、绿化,城区公厕管护等项目,由城市管理局与各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城市管理局将监管责任分解给其下属县环卫服务中心及园林绿化中心,由其对各企业完成合同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拨付费用。如:桐柏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2月1日与淅川县谊鑫环卫有限公司桐柏分公司签订《淮渎公园卫生清洁管理项目(2021-2023年)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交由县园林绿化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管、考核,城市管理局依据园林绿化中心考核结果向淅川县谊鑫环卫公司桐柏分公司支付管理费用。

(二)城区水务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

1.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导致少缴水费4.49万元。根据县城区水务管理公司提供的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水费缴费系统后台数据,审计组经计算机对比筛选、核实后发现,因人为改变用水性质,导致少缴水费共计4.49万元,其中:对72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按经营性用水收费实际按居民用水收费,少收缴水费4.17万元;对11家建筑企业应按工业/建筑业用水收费实际按居民用水收费,少收缴水费0.32万元。

2.不合理支出0.57万元。县城区水务管理公司账2022年列支财务独立核算的内部科室安装大队人员补助工资6笔合计0.57万元。

3.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抄表人员长期不履行抄表职责,导致大量用户数据长期相同。根据县城区水务管理公司提供的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水费缴费系统后台数据,审计组经计算机对比筛选、核实后发现,有1021户16807条收费记录,存在连续六个月抄表数据相同情况,有些甚至长达1年水表数据相同。

(2)桐柏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违规将部分业务承包给内部科室。桐柏县城区水务管理公司下设综合股、征收管理办公室、供水管理中心、污水净化处理中心、供水水质检测中心科室。根据县城区水务管理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相关合同,发现该公司将供水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对内承包给综合股下设科室工程安装维修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并按工程队承接工程量的5%提取管理费用。

(三)桐柏县园林绿化中心存在的问题

1.重复列支0.26万元。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7月、9月列支桐柏县万祥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绿化养护费用中,重复列支7天养护费用,涉及金额0.26万元。

2.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未按实际发生额核算项目成本。县园林绿化中心下属源野园林公司2022年度会计凭证显示,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后附发票,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按收入的80%结转,无相应附件说明该80%成本的构成;剩余20%除去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后形成利润。该公司对项目成本按比例直接进行结转,对项目成本没有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核算。

(2)会计手续不健全列支3.78万元。园林绿化中心下属桐柏源野园林公司账2022年1月列支河南超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喷漆染色费用3.78万元,后附发票,无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等资料。

(四)桐柏县环卫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1.项目进展缓慢。桐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改造项目,2022年6月10日桐柏县环卫服务中心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渗滤液处理设备提升改造合同,合同约定:总金额108.5万元,改造周期为45天(截至2022年7月底),设备改造后进行试运行,6天连续运行考核稳定后办理验收手续。截至2023年6月该项目刚进入试运行,仍未验收。

2.票证不符列支0.48万元。2022年2月列支桐柏县城关奥宇文印店办公费0.48万元,发票为桐柏县城关奥宇文印店,附件为东风桥老一高楼下紫原广告。

3.会计手续不健全列支0.6万元。2022年2月列支桐柏县城关淮源设计广告部印刷费0.6万元,后只附发票,无清单、无明细。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县城市管理局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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