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政策申报程序:
(1)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村(居)委会受理。
(3)镇街人社所初审录入系统。
(4)县级经办机构复核。审核通过的,在社保业务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注销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资料和申请材料,结算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额。
申请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
办理渠道: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