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房管中心 作者:房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序号 | 部门 |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名称 |
1 | 桐柏县不动产 登记服务中心 | 不动产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同一主体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重错号的不适用) |
2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 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同一主体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重错号的不适用) | ||
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仅适用于继承) | ||
4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 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仅适用于继承) | ||
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