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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楠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申请资质转移事项的公示
来源:住建局时间:2023-06-0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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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楠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家申请资质转移事项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同意河南楠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利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达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伦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转移。

河南楠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轩达伟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现将公司河南楠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转移到公司新疆轩达伟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利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天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现将母公司河南利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转移到资子公司新疆天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阳达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铬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现将母公司南阳达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转移到全资子公司新疆铬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伦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推陈出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现将母公司河南伦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转移到资子公司新疆推陈出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分别由独立承担。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联系电话:0377-83973010

2023年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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