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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时间:2023-06-0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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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预算公

  

第一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2023年度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市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

(三)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九)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

桐柏分局分别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综合股(法规股);(3)污染防治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预算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收入总计1378.5万元,支出总计1378.5,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75.52万元,减少68%。变化原因主要是: 压缩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收入总计13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支出总计1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3万元,占总支出的81.78%项目支出251.2元,占总支出的18.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378.5万元,支出1378.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975.52万元,降低68.34%。变化原因主要是压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3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8.1万元,占总支出的4.9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3万元,占总支出的9.21%;行政单位医疗3.39万元,占总支出的0.25;事业单位医疗30.72万元,占总支出的2.23%;公务员医疗补助2.12万元占总支出的0.1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6万元,占总支出的0.31%;行政运行840.74万元,占总支出的60.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51.2万元,占总支出的18.22%;住房公积金51.04万元,占总支出的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8.35万元,占96.54%公用经费支出38.95万元,占3.46%。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61.2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10.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2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25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2022年相比,减少50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各项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2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 2023年度无采购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单位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单位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投入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履职目标实现;效益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都有相应的指标值和指标值说明。整体绩效全面反映了我局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预期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我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单位2022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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