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实行桐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桐政办〔2023〕1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从《方案》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清单的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的工作目标。2023年1月18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公布688项行政许可事项,2023年2月,南阳市印发《全面实行南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公布《南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377项,含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桐柏县印发《全面实行桐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公布桐柏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71项)。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和规划,配合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为行政许可标准化运行提供指引和规范。
三、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体。县政府牵头推进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审改牵头机构照省市要求,组织编制《桐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有序衔接等工作。
二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实施部门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公开发布办事指南,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同时,严禁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实施的变相许可。
三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实施部门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是明确监管主体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
四、清单的主要内容
《桐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含县乡两级共271项行政许可事项,是严格按照《南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中的377项行政许可,组织各部门反复认定依职责梳理而来,主要包括省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市实施机关、县实施机关和实施依据等要素。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清单落地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等三个方面对各责任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六、解读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机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咨询电话:0377-6821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