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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改委时间:2023-01-1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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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全委202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2022年,桐柏县发改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要求,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透明。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桐柏县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和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布涉及粮食和价格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内容

2022年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余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8条,政务公开类信息44条,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7条,其他信息3条。同时,继续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2022年县发改委共计发布政务微信1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与提高的方面:

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较强,主动公开意识需继续增强,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是政策法规解读回应的规范及时性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及时检查监督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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