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制定。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30000元。
4、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在上诉收费标准范围内可一次性收费。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一)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5000-8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3%;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二)实际风险代理收费。
1、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8%收取;
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5%收取;
3、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4、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9%收取;
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不超过6%收取;
风险代理收费的,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三)再审、申诉、执行案件分别参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5000-20000元。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每一服务单位(含个人)法律顾问费20000元起;具体数额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五、计时收费标准
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要的在途时间以及准备时间减半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六、综合法律事务
(一)法律咨询200-1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300-1000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100000元;
(四)非诉讼代理,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七、下列法律服务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律师服务工作量明显多于同类业务的;
(二)涉及疑难或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业务的;
(三)重大涉外法律业务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业务;
(四)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
八、律师收费注意事项:
在当事人聘请律师办理案件时,应该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及其他事项。
律师服务费应交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收费发票。严禁律师个人收费。
河南朝野律师事务所对本收费标准具有解释的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