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级示范家庭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公示
按照《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级示范家庭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桐农字【2022】42号)的规定,经企业所在地政府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查看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其中桐柏县汐苑花卉盆景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桐柏县馨伟家庭农场等15家家庭农场和河南利帆农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分别符合桐柏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电话:0377—68111003)。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将呈报桐柏县人民政府进行认定。
附件:桐柏县拟认定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