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办〔2022〕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桐柏县水库租赁承包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11月25日
桐柏县水库租赁承包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
多年来,我县建设各类水库108座,为全县工农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水源保证和安全保障。但在对水库水面租赁承包经营时,存在合同超过法定年限;租金明显偏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合同签订环节不公开透明,涉嫌违规违纪承包;随意投放化肥、粪便和其他肥水产品,恶化水质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宛政办〔2010〕99号文)、《桐柏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桐财字〔2022〕3号文)、《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规范水库租赁承包管理行为,有效防止水库水质污染,保障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和农田灌溉用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助推我县乡村振兴,决定开展我县水库租赁承包清理整治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桐柏县规范水库租赁承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远甫 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黄金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 峰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王保玉 淮河源文化陈列馆馆长
张泰山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东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常民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副局长
王顺勇 县国资事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韩峰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县水利局负责对水库进行归口监督管理;提供水库相关基础数据。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合同清理整治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负责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依法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水产养殖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二、开展水库租赁承包情况清理普查。
县水利局负责对四座中型水库、三座小(1)型水库进行全面清理普查,并汇总清理普查资料。
各乡镇(开发区)园区负责对辖区内小型水库进行全面清理普查,并汇总清理普查资料。
三、根据清理普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一)针对超越职权违法签订租赁或者承包合同的,责令原出租方或者发包方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针对合同签订不公开透明,显失公平,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除责令原出租方或者承包方依法变更解除合同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三)针对造成水库水质污染,影响工农业和安全饮水的,移交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四、规范水库租赁承包经营形式及合同内容。
(一)对合同到期或者重新签订水库租赁承包经营合同的,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为:
1、确定租金或者承包金基数A。每亩有效养殖面积基数按照我县平均水平为每年50至100元。
2、计算有效养殖面积B。扣除水库承担的工农业和生活供水量(A)后,以剩余水量占兴利库容(E)的比例乘以水库名义养殖面积(C),计算出有效养殖水面面积(B)。
3、计算水库承担的供水量(D)。农业用水量按灌溉面积计算,工业和城镇用水量按设计取水量计算。无设计资料的,按实际用水量计算。
4、确定水库名义养殖面积C。水库名义养殖面积以《桐柏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数据为准。
5、计算水库租金或者承包金标的(F)。即租金或者承包金基数(A)与有效养殖水面积相乘所得之积。
6、针对流域面积较大、能够保持来水和供水基本平衡的水库,有效养殖面积与名义养殖面积一致。
(二)公开竞争,价高者取得承租承包权利。原租赁或者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赁或者承包合同中要有保护水库水体、水质等级、环境保护责任等内容。合同期限应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年限较长的合同,应根据国家发布的通货膨胀率,每5年对租金或者承包金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情况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租赁或者承包合同可以依法继承,但不能擅自转让。
五、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各项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水库租赁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综合采用协商和立案查处等工作方法,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尽职尽责对辖区水库租赁承包合同进行规范。
六、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推进水库租赁承包合同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和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和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建立举报查证制度,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七、按时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水库租赁承包合同全部达到合法、规范。要按照这一目标倒排日程,抓紧推进。
主题词 桐柏县水库租赁承包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 文号 桐政办〔2022〕88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 2022年12月10日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