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桐柏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效果
2022年上级下达各项指标任务: 2022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9微克/立方米以下;5-9月份臭氧超标率控制在16.3%(25天)以下;优良天比例不低于73.4%;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3.0%以下。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县PM10年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位居全市13个县市区第一,全省排名第9;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位居全市13个县市区第一,全省排名第20;优良天248天,优良率81.6%,位居全市13个县市区第三,全省排名第14;5-9月份臭氧超标17天,超标率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