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文件依据:《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宛民文〔2017〕84号);
二、补贴对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桐柏县户籍,有残疾证的低保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桐柏县户籍,持有一、二级残疾证;
三、申请时需提供: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残疾证、低保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四、申领程序: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复核、县级部门审定;
五、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每人每月60元,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两项;
六、政策衔接规定。一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领取高龄津贴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三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伤残抚恤、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四是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补贴(津贴)及护理补贴(津贴),不影响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领;五是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六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七是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八是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九是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应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十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受理、审核和反馈时限与本地残疾人的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