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按照《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关于成立桐柏县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中安排部署孤儿、残疾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救助和收养登记工作,并由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牵头开展此项工作。
一、聚焦孤儿生活和助学,关爱孤儿全面发展
定期开展全县孤儿巡防工作,掌握孤儿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保障年满18周岁在校孤儿继续享受生活费。一是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费。2022年1月开始,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按月一卡通形式发放。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读书可延续享受生活费(不含研究生)。2022年1—10月为125名孤儿发放保障金约135万元;二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2022年1—10月,为18名符合条件的在读学生共资助约14万元,帮助孤儿完成求学梦。
二、聚焦困境儿童,用心用情保障儿童权益
(一)生活保障方面。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由乡镇(集聚区)民政所根据情况实施临时救助;为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
(二)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我们积极向政府汇报,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交350元新农合;为低保儿童、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减免80元新农合资金。
三、聚焦弃婴安置和收养登记,用家的温暖呵护儿童
加强对弃婴、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及时送往福利机构,进行妥善监护。截止目前,全县没有发现弃婴;我们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规范办理收养登记工作。2022年,共接待收养咨询300余人次,办理合法收养登记2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主责、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下,我县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落实,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做好儿童关爱工作,为我县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