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办〔2022〕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桐柏县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2022—2024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3日
桐柏县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
(2022—2024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11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宛政办〔2022〕32号)要求,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最严谨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生产,用最严格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用最严厉的处罚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用最严肃的问责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全面排查梳理全县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对症施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瞄准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隐患意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提高风险发现处置能力。坚持“产”“管”结合,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持续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及时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形成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激励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示范县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品安全等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
——到2022年底,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3年,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定达到80分以上(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进行折算),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知晓率达到85%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验收顺利通过。
——到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县力争升档升级。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作坊”“黑窝点”。2024年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达到80%以上。实施市场准入行动,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强化食盐等特殊商品的管理,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和教体局要相互配合,严格盐业市场管理,发现食用盐违法行为,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群众吃到“放心盐、安全盐”。(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工信局、教体局、供销社,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农村聚餐管理。实施备案与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向村(居)委会报告备案并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101至200人的,由本村(社区)村(居)委会向所在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政府报告,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政府通知驻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1人以上的,由本村(社区)村(居)委会向所在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政府报告,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政府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组织现场指导。加强厨师管理,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聚餐厨师的管理,实行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督促其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厨师食品安全食品。二是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并利用“豫食考核APP”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城管局、商务局、卫健委,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三)实施食品抽检“硬分离”。按计划要求年均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到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达到100%。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林业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四)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加强“三小”(即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登记备案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督促“三小”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加强“三小”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五)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食品、特殊食品网络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摸清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底数,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达到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对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商务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六)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依照《桐柏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七)加强粮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存储、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存储、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按要求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库存粮食质量检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库存粮食检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八)强化执法办案。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协作,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摸排,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部门联查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和完善,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对查获的走私冻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止,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五、工作措施
1、投入保障。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基层装备。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3、监管专业。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办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4、应急处置。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六、奖惩分明
党政领导干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考核中成绩优秀的或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等其他行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规定进行奖惩。
主题词: | 桐柏县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2022—2024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 ||
文号 | 桐政办〔2022〕7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期 | 2022年10月23日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