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数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年人1000元(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报的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8237189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验费的2/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眼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8237189
(三)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用人单位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对吸纳就业因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8237189
(四)就业见习补贴
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认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盗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咨询部门:桐柏县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创业政策
(一)创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高校其他在校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垫付创业培训补贴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确定为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8237189
(二)创业开业补贴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补贴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8237189
(三)创业运营补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8237189
(四)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顶目。申报市、具优秀项目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级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咨询部门:桐柏县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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