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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公告
来源:桐柏县政府网时间:2022-06-1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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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门部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要求,落实特困行业缓缴单位部分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具体详见豫人社办【2022】38号文、豫人社规【2022】7号文。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8号)

豫人社办〔2022〕38号~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文)

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pdf

受理地址:桐柏县城关镇大同街122号人社局3楼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37768116866

 

桐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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