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重点“小巨人”企业认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获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除外)。
(二)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五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品链配套。原则上不支持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
(三)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四)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连续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五)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六)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企业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填报,线上填报数据应与线下报送数据一致。线上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9日至4月15日。
(二)填写《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专利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级优秀新产品证书,研发机构级别证明,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项)的证明,上市计划相关证明,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受理本级区域内企业申报。
(二)真实性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签署推荐意见,联合行文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联合审核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的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联合行文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相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沟通,共同指导企业严谨、规范整理申报材料,把好真实性审核关口。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产业导向要求,聚集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先进的企业,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在审核中严格把关,避免申报做无用功。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3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含附件1、2、3、4的可编辑版)、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对于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更名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可以照常申报。对于此类申报企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按照《关于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1〕119号)要求,同时报送企业简单更名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如经审核企业不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推荐或支持资格。
(五)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本项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请提醒广大申报企业谨防诈骗。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0371-65509966 65507717 65507559
附件:1.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2.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4.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5.河南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汇编(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