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指南
奖补对象:
1、支持各类发展农业产业,有法人资格、持续正常经营并且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支持采取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模式进行茶叶、油茶发展的生产经营主体。
3、支持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经营主体。
4、支持提供相对稳定产销对接服务的产业技术服务组织。
5、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 比如:“两品一标”认证 、品牌创建、国家或省级质量奖等名优品牌创建,支持有组织参加展销推介活动的农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和茶叶企业为主的农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进入专业市场开展产品展销等。
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粮食作物、蔬菜、茶叶、油茶和稻渔综合种养等。其中,纳入年度整合方案的产业项目(茶叶、油茶)不再重复享受产业奖补政策。
桐柏县年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农产业奖补扶持标准
奖补类型 |
奖补标准 |
奖补条件及利益联结机制 |
责任单位 | |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项目 |
申报龙头企业 |
县级1万元、市级2万元、省级3万元 |
县级认定的带贫企业成功申报县级、市级、省级龙头企业 |
农业 农村 局 |
新型经营主体 |
县级1万元、市级2万元、省级3万元,国家5万元 |
县级认定的带贫企业成功申报县、市、省、国家级新型经营主体 |
农业 农村 局 | |
农产品生产加工发明专利 |
发明专利5万元/个(项),新型实用专利3万元个(项) |
县级认定的带贫企业获得农产品生产加工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 |
农业 农村 局 | |
油茶 项目 |
新建标准化油茶示范基地 |
1000元/亩 |
1、新建集中连片良种(长林4号18号40号)良种油茶示范基地20亩以上,苗龄2年以上的营养钵嫁接苗,每亩90株以上,按照6:4比例,经验收合格分两年兑现奖补。2、必须有两种以上利益联结形式,并且支付给脱贫、监测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奖补资金的6%。 |
林业局 |
新建无性系良种育苗补贴 |
2000元/亩 |
1、集中育苗5亩以上、高度30公分以上、带营养杯油茶苗的,每亩成苗6000株以上,于第二年出圃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经验收合格兑现。2、必须有两种以上利益联结形式,并且支付给脱贫、监测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奖补资金的6%。 |
林业局 | |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补贴 |
300元/亩 |
1、对低产低效改造连片基地100亩以上、通过疏密、补植每亩油茶达到70株以上的(林下套种参照此标准执行)2、必须有两种以上利益联结形式,并且支付给脱贫、监测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奖补资金的6%。 |
林业局 | |
茶叶项目 茶叶项目 |
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 |
1000元/亩良种补贴 |
1、当年新建成无性系良种茶园1亩以上(含1亩)的脱贫、监测户,种茶大户及经营主体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每亩成苗4000株以上,于当年年底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经验收合格。2、必须有两种以上利益联结形式,并且支付给脱贫户、监测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奖补资金的6%。 |
茶叶局 |
标准化茶园改造及管理 |
50元/亩茶园管理补贴 |
1、与茶农建立紧密连接机制、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含100亩)茶园基地、落实“三统一”成效显著的企业、合作社,经验收合格,给予企业、合作社每亩50元/年补贴。2、必须有两种以上利益联结形式,并且支付给脱贫户、监测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奖补资金的6%。 |
茶叶局 | |
千亩以上茶园打造 |
50元/亩 |
1、对林下套种茶树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林地。2、必须有两种以上利益联结形式,并且支付给脱贫户、监测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奖补资金的6%。 |
茶叶局 |
(二)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奖补标准。
奖补类型 |
奖补标准 |
奖补条件 | |
品牌 培育 |
SC认证 |
3万元/项 |
当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取得SC认证的。 |
绿色食品 |
1.5万元/项 |
当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 | |
有机食品 |
1.5万元/项 |
当年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 | |
地理标志农产品 |
10万元/项 |
当年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 | |
生产加工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 标准 |
5万元/项 |
当年获得省级“生产加工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 |
3万元/项 |
当年获得市级“生产加工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 ||
产品获奖 或知名品牌 |
3万元/次 |
当年参加国内产品评比,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项。 | |
2万元/次 |
当年参加国内产品评比,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项。 | ||
1万元/次 |
当年参加国内产品评比,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项。 | ||
产品参展 |
1万元/次 |
年度内单次赴省外参加农产品展销 | |
0.5万元/次 |
年度内单次赴省内县外参加农产品展销 | ||
以茶叶为主的市场建设 |
外县、市级城市展销奖励10万元;省会级城市展销奖励20万元。 |
在外县、市级经营面积达到100平方及以上,在省会级城市经营面积达50平方及以上,经营桐柏茶产品占80%以上,经验收合格的。奖励资金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
申请程序:经营主体奖补扶持资金,严格按照“经营主体申请、村认定、镇审定、县核查”的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桐柏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农产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咨询电话:丁伟 13949304795
受理单位:桐柏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联系方式:丁伟 13949304795
投诉电话:0377-68222034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