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产业集聚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时刻保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县产业集聚区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指定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梳理、编辑、公开,形成上下联动、及时全面的公开格局。
(二)强化专业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参加县级培训、集中授课、观看视频、系统演示、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传授方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
(三)严格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和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0余条,刊登新浪网、今日头条、南阳网、桐柏网300余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农业农村政策文件、涉农法律法规文本、民生事项涉农服务、行风建设履行情况等类别。
二是政府信息咨询及申请情况。2021年,已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单位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集聚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是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集聚区加大了各项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扶持扶贫项目、培育发展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挖内需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招商力度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科学引导社会经济资源有效配置,增强集聚区社会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集聚区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累计公开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扶贫政策90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扶贫工作开展情况50余次,将贫困人口对小额贷款贴息、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到户增收在政府网站上等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提到90%以上。另一方面通过村干部传达、发放宣传手册、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等方式,对2021年低保、五保标准、申请程序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及补贴实施细则等相关社会救助信息进行公开。其次是通过在学校、卫生院、村部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公示宣传栏及版面,将对学生教育补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教育政策,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实施办法和我省“两筛”政策和慢性病鉴定政策等进行公开,并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同步发布促使群众对教育卫生领域政策有深入了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在政务网、宣传栏进行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对险情进行及时研判,应急方案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后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对来访信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
| 1 | 641700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管委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精规范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管委会政务公开的信息力度,契合群众需求。目前,管委会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创新性有待加强;三是全面性有待巩固。针对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切实提升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牢固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及时公布管委会工作动态、政策服务及便民信息;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公开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完善,确保公开的信息涵盖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