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河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政府决定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周 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冯 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陈 雅 党政办主任
倪小玉 民政所所长
彭行海 劳保所所长
骆成英 信访办主任
董哲滢 妇联副主席
胡长新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 斌 综治办副主任
孙留吉 党政办工作人员
丁吉野 党政办工作人员
马 楠 党政办工作人员
徐 征 司法所所长
徐鹏程 财政所所长
李 闯 国土资源所所长
曹祥东 中心校校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村、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
(六)负责日常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七)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统筹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政务微信等工作。
(九)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其它相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月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口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