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桐柏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7日
桐柏县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实现城市均衡发展,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业主参与。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政府制定政策、标准和计划,社区主导实施,积极宣传发动,激发业主参与改造的热情和主动性,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协调、配合、督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强化城关镇属地管理职能,结合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水电气暖改造、小区加装电梯、“双创双建”等工作同步开展。推行“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的模式,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统筹、整合和使用中央、省、市相关财政资金、单位投资、居民出资和社会资金等,最大限度地运用各类政策、社会资源,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
(三)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积极争取上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结合县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改造计划,分年度实施,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结合我县老旧小区的特点和设施现状,在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的基础上,按照“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利民”的整体思路,细化改造内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方案编制、立项招标等工作,确保完成已上报的年度改造任务。
(四)改管结合,长效提质。坚持改造与管理并重,发挥社区管理职能,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高,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三、工作目标
桐柏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城关镇淮庙社区和东风桥社区,改造小区2个分别是新华书店家属院和农机公司家属院,有居民楼2栋,住户60户,建筑面积5910平方米。该两小区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小区内基础功能设施不健全,路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群众出行不便;供排水管网老化,供水困难,排水不畅;供电通信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公共照明设施破损老化;小区内未进行绿化,小区居民反应比较强烈,对实施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非常支持。通过改造提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把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为环境整洁、功能完善、管护到位、业主满意的美丽社区,基本达到:“小区道路平整、绿化种植提质、路灯廊灯明亮、楼宇标识清晰、车辆管理有序、线路管网规整、建筑外墙美观、安防设施齐备、管理组织健全、物业服务规范”的标准。
四、实施范围
按照规定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城关镇辖区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但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对建成于2000年至2005年年底,配套设施缺项、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不包括已纳入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以及纳入“三供一业”改造的小区。
五、改造内容
1.改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网络、消防设施及其它各种管线、管道;全力推进强弱电入地工作,2021年改造清单内所有老旧小区红线内范围强弱电管线入地或规整,有条件的小区红线外相关范围强弱电管线入地或规整;大力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小区道路修建和无障碍设施改造;设置停车泊位或车库;在改造中落实“智安小区”建设内容。
2.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清理整治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设施,修缮房屋外墙、公共楼道墙面、小区围墙,整修照明设施,完善小区道路、楼门牌标识,增加绿地面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3.改善优化居民服务:合理配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或改造相关设施,完善养老、托幼、助餐、充电、购物、医疗、文化、健身、家政、快递等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引入服务机构,加大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把“红色物业”打造成党的工作队,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4.改进规范社区管理:强化居民管理维护小区主体责任,鼓励和指导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开展联户联防和日常巡查,全面提升治安水平。实现网格化管理,物业全覆盖,完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关镇对辖区内所有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澄清底子,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调查摸底结果实行数据化、台账化管理,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提质项目库。
(二)征求意见。城关镇政府以上级批准的计划改造台账,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就改造方案向各小区征求意见。
(三)组织实施。城关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加强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小区改造项目达标创优。
(四)竣工验收。改造工程竣工后,按照工程管理规范,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改造一个、合格一个、交付一个。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城关镇、房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与百城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信息报表上报,协调指导督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城关镇负责制定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申报项目改造资金,编制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3、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4、县发改委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专项资金申报,对改造范围和工程进度实施监督等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6、县民政局负责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7、县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8、县房管中心负责对老旧小区物业公司的考核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各自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
2、要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实行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为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简化优化审批资料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工作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
1、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2、单位工程造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具体标准将按小区改造内容调整。
3、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县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四)保证工程质量
城关镇要按照建设基本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严格工程招标程序,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改造。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质量达标创优,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坚持民主改造,多与居民沟通,注重听取居民反映,积极吸纳群众合理化建议,扩大改造工作的认同感,快速有效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五)严格督导考核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做好迎接上级督查工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督导考核办法,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对上级检查工作中表现优异、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全县将进行通报。
(六)注重长效管理
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城关镇要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强化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强化机制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及时有效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