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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申请流程
来源:市场监管局时间:2021-11-05浏览量:27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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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须知

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著作权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CPCC天桥版权登记大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一层  邮编:100050
    咨询电话:010-61092299

     CPCC雍和版权登记大厅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一层   邮编:100007
     咨询电话:010-83197923

    作品著作权部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092299
     合同备案:010-68003887转7650、2605
     质权登记:010-68003887-7257
     涉外音像:010-68003887转7766、3043
     档案查询:010-68003887转7260、7766

传真电话:010-68003903(请写清楚收件人)

电子邮箱:zzqdj@ccopyright.com
邮寄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北京天桥艺术大厦A座307室;
收件人:作品著作权部;邮编:100050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4、缴费要求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可直接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通过银行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附言中注明作品名称、流水号。

    账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永定门支行
    行号:0368
    银行账号:0109 0368 9001 2011 1006 324
    传真:010-68003903

二、申请流程

三、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该项);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5)作品样本。

 说明:(1)至(4)项均需在线打印,其中(1)项需提交签章原件,(2)至(4)项需在线上传原件,线下提交打印件;(5)项需在线上传原件,线下提交纸介质或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四、收费标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2018年10月26日修订)

收费项目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文字、口述作品

100字以下100元

101-5000字150元

5001-10000字200元

1万字以上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音乐作品

词曲300元,曲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戏剧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曲艺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舞蹈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杂技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美术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摄影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地图、示意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模型作品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建筑作品

1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电影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超短片〈1分钟 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1-5分钟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5-10分钟 4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10-25分钟 8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25-45分钟 1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超过45分钟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电视剧100元/集

 

汇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多媒体

汇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其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变更登记

按照申请登记收费标准的50%收取

 

补办证书

按工本费50元/个收取

 

撤销登记

80元

 

录音制品

歌曲 300元/首,专辑2000元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其他 半小时以内 300元

半小时以上 500元

录像制品

半小时以内 300元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每多半小时加100元

版式设计

500元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广播、电视节目

半小时以内 300元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半小时-1小时 500元

1小时以上 800元

表演

按照表演作品的类型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复制登记档案材料

页/张

A4纸1元/页

光盘10元/张

其他纸张视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数额

证书邮寄费

挂号信(1-4个证书)15元

挂号信(5-30个证书)20元

挂号信(30个以上证书),每增加1-30个证书的,在20元的基础上多收20元

EMS(邮寄到中国大陆各省市区)22元/件

挂号信中的证书数量以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次提交的申请表件数相加确定

邮寄到港澳台及国外的EMS视具体地区确定收费数额

五、填报说明

1、选择办理身份

选择申请办理人的身份,包括著作权人亲自办理(由著作权人申请)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由代理人申请)两种。

2、作品信息

(1)作品名称

填写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名称(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名称)。《申请表》中的作品名称应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作品名称一致;

(2)作品类别

申请者根据表格提供的作品类别进行选择。

申请表中选择的作品类别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所述的作品类别一致;

(3)作品性质

选择是原创或者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的,请在改编、翻译、汇编、注释、整理及其他各类别中选择,并在“作品创作说明”栏中填写使用的原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等信息。

(4)创作完成日期及创作完成地点

选择所申请登记作品创作完成的具体日期并填写创作完成该作品的国家和城市。

(5)发表状态

可选择已发表或未发表。

选择已发表的,应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及发表地点。

3、作品样本

请按照格式要求,上传文件大小在200M以内的作品样本。

若作品样本大于200M,请在备注栏中写明提交到我中心的实际作品样本大小。若无备注,我们将以您上传的作品样本为准。

4、权利归属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类权属,包括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以及委托作品。

5、权利取得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原始、继承、承受、转让及其他。

6、著作权人

若此前办理人身份选择“我是著作权人”,那么著作权人信息栏将自动带出该办理人账号内的实名认证信息。

若此前办理人身份选择“我是代理人”,那么请如实填写以下信息:

1)身份类别

自然人:包括中国自然人,作品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姓名或名称

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真实姓名。

著作权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填写名称全称。

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应与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3)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明(军/警官证、士兵证等)、户口本、其他有效证件(例如:护照)等。

各类法人证件类型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7、作者

“作者姓名或名称”应按真实情况填写,作者署名指的是作者署名情况;如作者署名为笔名或别名,应用括号标注,填写为XX(笔名)或XX(别名)的格式;

8、权利拥有状况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拥有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种权利。

9、留存作品样本

请选择提交到我中心的实际作品样本介质(光盘和A4纸二选一)

10、发票信息

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所需发票的具体信息。

11、登记办理方式及证书领取方式

登记办理方式即材料提交到我中心的方式(分为各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邮寄办理等)。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登记大厅自取、邮寄(顺丰、EMS)两种。

12、提交申请

以上信息填写无误,请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成功后,请在线打印登记申请材料

13、声明和签章

登记申请材料打印后,请认真阅读《申请表》第二页签章处的提示内容,准确理解所需填写的内容,并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之后,在“申请人签章”处签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请签字;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请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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