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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民政局时间:2021-08-0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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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服务指南

 

FWZN006062843XK69908-002

适用范围

个人,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机构

桐柏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决定机构

桐柏县民政局社团办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电话咨询0377-83973037

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网上申报

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邮政快递

设立依据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办理条件

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四、场所使用权证明;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六、章程草案;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八、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申办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验资报告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4、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监督投诉

  

中心督察办,0377-83973099  投诉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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