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006062843XK97368001
适用范围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受理机构 |
桐柏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决定机构 |
桐柏县民政局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
咨询方式 |
现场咨询 电话咨询 |
受理方式 |
窗口受理,网上申报 |
结果送达 |
窗口领取 邮政快递 |
设立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第十二条第二款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
办理条件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 ||
申办材料 |
1.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办理流程 |
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
监督投诉 渠 道 |
投诉热线:0377-83813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