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21〕15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二、文件要求、目标、任务
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负主要责任,要积极主动作为,密切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能,强化督促指导。
目标:以“四上”企业培育库为主体,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升级,实现“四上”企业数量增加、活力增强、质量提升。
任务:助推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创新开放文明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桐柏贡献力量。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负责收集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名录资料,整理形成“准四上”企业线索清单;做好“四上”企业入库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本系统做好申报入库企业资料审核和平台申报,并适时开展服务型监督检查,确保依法统计;负责向县财政局提供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的新入库“四上”企业名单。培育库每年年初审定一次,每季末更新一次(3、6、9月底)。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桐柏县统计局要对培育库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要围绕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加强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对企业的成长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动态管理,企业培养壮大、满足申报条件后,及时通报相关乡镇(集聚区),并督促达标企业配合统计申报入库。
五、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培育“四上”企业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融资、土地、水、电、气、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特别要稳定企业税收政策;在落实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方面,优先安排培育库的企业;在科技资金政策方面,积极做好争取支持。对新入库的“四上”企业进行扶持奖励。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达到“四上”企业标准且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奖励2万元,对培育“四上”企业的行业部门奖励1万元工作经费,对乡镇(产业集聚区)奖励办法按桐办〔2020〕5号文件执行。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2021年6月7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