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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桐柏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时间:2021-05-18浏览量:17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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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桐柏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桐柏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桐柏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桐柏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桐柏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审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桐柏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桐柏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乡镇政府(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委、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按要求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法制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1.桐柏县审计局机关本级 

2.桐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

3.桐柏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4.桐柏县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 

第二部分

桐柏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536.87万元,支出总计536.8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9.05万元,下降21.73%。变化原因主要是:特定类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53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53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7万元,占总支出51.55%;项目支出260.10万元,占总支出48.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536.87万元,支出536.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149.05万元,降低21.73%。变动原因主要是特定类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3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76.77万元,占总支出的51.55%,其中行政人员经费132.16万元,占总支出的24.62%;事业人员经费126.58万元,占总支出的23.58%;公用经费18.03万元,占总支出的3.36%;用于项目支出260.10万元,占总支出的48.4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4.87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20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0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0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0.7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2020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人员经费)93.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我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我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部门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计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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