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算 > 2021年
2021年度桐柏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时间:2021-05-18浏览量:
分享:

 

2021年度桐柏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桐柏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桐柏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桐柏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桐柏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法轮功”分子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抓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组织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做好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管理全县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预算单位构成

  桐柏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桐柏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包括警令部、政治部、保障部、督察部、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反恐大队、禁毒大队、巡警大队、刑警大队、网监大队、林业公安分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

1.局机关本级

2.机关服务中心(未建账)


第二部分

桐柏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9866.40万元,支出总计9866.4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75万元,增长0.42%。变化原因主要是: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反恐维护重要节日保卫、河沙治理、矿山整治、团圆行动等专项活动的开展,雪亮工程建设,社会面上的监控进一步完善,技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量增加,办案成本增加;林业公安分局转隶,从林业公安局预算调整到公安局预算,人员经费和公共经费调入我局预算,需调整和增加预算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986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6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986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1.40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6335.00万元,占总支出的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9866.40万元,支出9866.4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41.75万元,增长0.42%。变动原因主要是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反恐维护重要节日保卫、河沙治理、矿山整治、团圆行动等专项活动的开展,雪亮工程建设,社会面上的监控进一步完善,技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量增加,办案成本增加;林业公安分局转隶,从林业公安局预算调整到公安局预算,人员经费和公共经费调入我局预算,需调整和增加预算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9866.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3531.40万元,占总支出的36%,其中行政人员经费2723.60万元,占总支出的28%;事业人员经费537.05万元,占总支出的5.4%;公用经费270.74万元,占总支出的2.7%;用于项目支出6335 万元,占总支出的64.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1.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6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9.4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66.7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相比减少166.76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无需购置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9.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270.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我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6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我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8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南阳市财政局宛财预【2020】12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桐柏县公安局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1226万元,其中业务办案经费726 万元,装备经费500万元。资金收入列入2021年收支分配科目转移性收入-公共安全共同财政授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须的基本手段和条件的装备及业务办案需要,优先考虑基层实战单位实际需要,确保转移支付经费向基层一线倾斜。业务办案经费全部用于公安机关办理各种业务案件所需的经费开支,直接与具体的案件挂钩,开支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案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安局.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