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优待证一次性告知单
TE411330WSJK0000024412011042W00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7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申请材料:1、身份证原件;
2、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5日 实施日期2019年8月20日
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