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产业增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桐柏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桐脱贫组﹝2020﹞21号)文件要求,计划对全县4614户(含2205户未脱贫户)未脱贫及脱贫不稳定贫困户实施产业增收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全县4614户(含2205户未脱贫户)未脱贫及脱贫不稳定贫困户实施产业增收项目,户均扶持资金5000元,由乡镇和县扶贫开发公司统一托管,注入桐柏金福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冷轧加工食用花生油,金福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按照合同优先优惠收购贫困户种植的花生,脱贫户(或监测户)户均年收益1500元,连续受益5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资23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66万元,省级983万元,市级158万元。
(三)项目绩效
该项目由县扶贫办(现改为乡村振兴局)、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桐柏三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桐柏三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桐柏金福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分配股权,主营业务是三源冷轧花生油系列产品销售业务。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股权由桐柏三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逐年回购,5年回购完毕,每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回本461.4万元,获利230.7万元,共计692.1万元,收益率≥10%。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拥有股权,每年9月份把收益定向用于脱贫户或监测户分红。目前该项目已运行三年,共计收益2076.3万元,仍剩余1384.2万元收益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主要是综合测评资金的支出效率、使用绩效和实施后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了解资金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分析判断资金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使用财政资金是否合规,从而强化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财政资金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优化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①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②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③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
3.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分析项目实施的情况、管理情况及与评价有关的数据;运用评分法分析评价项目实施运营中实现的指标,通过得分情况判断资金的落实情况、执行效果以及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局领导的指示下,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小组内制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通过收集项目实施、运营及管理过程中相关资料,前往项目现场实地核查,并对收集的数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分析后的结果评分,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使用情况、产生效益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认为项目在预算申报、预算执行、预算目标管理、资金分配、结果公示、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效益的完成情况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综合评分100分。扶持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桐柏县乡村振兴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