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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来源:人社局时间:2020-10-2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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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如下:

申领人员范围:20203月至2020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的参保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2)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1)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6月底。

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办法: 1、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市民之家公共业务部)

2、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 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3、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咨询电话: 0377-6822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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