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桐柏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桐柏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经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20年7月25日
桐柏县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委办公厅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强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整合资金使用原则: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方案编制原则:以完成年度脱贫目标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的,坚持目标导向、项目建设内容科学、注重项目带贫绩效、贫困村与非贫困统筹兼顾等原则。
三、实施目标
2020年我县仍有2161户4391人未脱贫,脱贫不稳定户277户1045人。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及2020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安排,为完成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和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围绕产业扶持提升,增加贫困户就业等内容,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等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脱贫目标完成和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
四、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南省委办公厅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筹资。对2020年下达给我县的应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市财政资金以及县本级当年投入和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整合,整合资金规模37539.41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3986.31万元、省级资金5117.1万元、市级资金3136万元、县级资金5300万元,全部投入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五、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审意见,桐柏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项目319个,投入资金规模37539.41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21个,投资18900.31万元,占总投资50.35%;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298个,投资18639.1万元,占总投资49.65%。
(一)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1、茶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个茶产业发展项目
(2)建设任务:建设冷库、茶叶生产车间、厂房各一座,配套红茶、绿茶加工设备,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新建温室育苗大棚,预制方钢基座,上覆遮阳网,配备喷头、电动机等设备; 修混凝土生产路长220米,宽2米,厚0.1米;修排水渠420米;打直径3米、深18米大口井1眼,铺设管道60米,配备潜水泵1台。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28.33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有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230户群众发展茶产业, 55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同时带动全县茶叶种植良种化,提高单产、效益。
(6)责任单位:县茶叶局。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1)项目名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2)建设任务:对已建成的光伏电站完成本年度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对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完成本年度剩余部分投资5219.97万元进行支付。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5219.9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3月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5)绩效目标:产权归村集体,收益主要分配给贫困户,发展村集体小型公益事业、贫困人口就业或发展产业补助。
(6)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3、贫困劳动人口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雨露计划
(2)建设任务:对2100人左右的贫困人口进行大中专职业教育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63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全部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让2100名贫困人口取得专业技术证书,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6)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4、金融扶贫项目
(1)项目名称:小额贴息和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2)建设任务:一是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脱贫产业的小额信贷进行利息补贴;二是对贫困农民增收辐射带动作用强并与贫困人口建立了紧密利益关系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利息补贴。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4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3.45万元,省级资金1201.55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全部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一是为6230户贫困户贷款补贴,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惠及贫困人口9280万元;二是以培育壮大贫困地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贫困地区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贫困地区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通过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带贫效果突出的产业扶贫项目并对其实行贴息,为55家带贫企业贷款年利率3%及以下的补贴,年带动423人贫困人口就业。
(6)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5、产业增收和奖补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产业增收项目和产业奖补项目
(2)建设任务: 对全县4614户(含2205户未脱贫户)未脱贫及脱贫不稳定贫困户实施产业增收项目,户均扶持资金5000元,由乡镇和县扶贫开发公司统一托管,注入桐柏金福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冷轧加工食用花生油,金福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按照合同优先优惠收购贫困户种植的花生,贫困户户均年收益1500元,连续受益5年;对全县13334户贫困户种植、养殖、加共项目进行奖补,按照产业产出比例进行补贴。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9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55.95万元,省级资金983万元,市级自己158万元,县级资金1110.05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全部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对4614户未脱贫及脱贫不稳定贫困户进行扶持,实现户均年增收1500元;对全县所有有农业产出的贫困户扶持,户均年增收1500元。
(6)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6、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7个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
(2)建设任务:共计7个项目,分别是吴城镇王宽店村建设香菇传菌棚1座、购买香菇菌棒灭菌设备1套、热泵烘干设备1套,种植香菇棒等配套设施;朱庄镇粉坊村购置高压灭菌炉2台,拌料机加自动装袋机、液化气输汽炉等;朱庄镇老关山基地购置高压灭菌锅炉2台、自动化生产线1条、日产4万袋,液气化输汽炉、其它配套设施等; 埠江镇付楼村建设规模20万袋1.4万平方米的香菇出菇大棚,规模5000平方米的香菇发菌大棚,冷库200平方米,建设烘干房1座;城郊乡吴湾村基地建设成套食用菌菌棒加工流水线设备一套,食用菌菌棒加工车间400平方米,发菌棚2000平方米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安棚镇朱洼村建设遮阳棚,硬化水泥地坪,打深水井一口,购置灭菌柜一套、大马力降温空调及配套电力设施等;程湾镇香菇基地塘堰清淤一处,需清淤4600方、护坡160米、线路3250米、管道2500米,供水设备2套。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970.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4.79万元,省级资金140万元,市级资金59.18万元,县级资金26.18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王宽店村村集体经济年增收5万元,带动贫困户36户年增收0.5万元;粉坊村村集体经济增收10万元,带动贫困40户,户均年增收0.2万元;老关山基地解决40余贫困人口就业,同时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6万元,项目实施将带动320户贫困户发展种植食用菌户均年增收1500元;付楼村基地可带动50户贫困户发展种植香菇,户均增收3到4万元,付楼村每年村集体收入25万,实现共赢的目标;吴湾村基地每年生产菌袋30万袋,满足扶贫基地和周边种植户需求,对扶贫基地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巩固和提升带贫能力,保障所带动的80户无发展能力贫困户能够获得稳定收益,户均年增收1500元,同时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朱洼村带动122户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保障苏扒村香菇基地供水,35户贫困户年增收100元。
(6)责任单位:组织部、科技局、水利局。
7、优质花生推广项目
(1)项目名称:优质花生推广项目
(2)建设任务:购买优质花生良种22.2万公斤,为0.9万户贫困户种植1.2万亩花生改善品种,提高效益。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99.26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扶持0.9万户贫困户种植1.2万亩花生改善品种,亩均增收150元。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虾稻共养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回龙乡稻虾共养项目和固县镇虾稻共作配套水利设施建设
(2)建设任务:回龙乡实施稻虾共养项目,项目规模涉及十个行政村18户,养殖面积115亩;固县镇大石坡村修建上马庄拦河坝1处、长40米。江庄、杨庄提灌站2处配套管网 6000米,黄畈村提灌站5处配套管网 7500米,张畈村提灌站5处配套管网 7500米,发展虾稻共养项目。
(3)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206.2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促进18户贫困户增收,保障脱贫,养殖面积115亩,亩均收入2000元;带动394户贫困户发展虾稻种植3220亩,沙红桃 1800亩,户均年增收1000元。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9、就业扶贫项目
(1)项目名称:基层就业岗位及培训补助和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交通奖补
(2)建设任务: 安排3931名贫困人口参加特殊时期基层公益岗位,为期3个月,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左右;对转移就业的11000人.次的贫困人口实施交通费补贴奖励,鼓励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489.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0万元,县级资金489.95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带动3931名贫困人员年增收1350元左右。增加11000人以上贫困人口就业积极性。
(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统筹整合质保金项目
(1)项目名称:2019年项目质量保证金
(2)建设任务:按照项目资金支付计划,支付2019年扶贫项目到期质保金。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436.55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确保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质量保证金支付,项目继续发挥效益。
(6)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扶贫产业生产道路
(1)项目名称:4个扶贫产业生产道路和过河小桥项目
(2)建设任务:毛集镇毛营村长7.5延米、宽15米、距离水面高3.5米高的生产小桥及引线工程;罗畈村苗木基地长度4.44公里,拟建为4.5米宽水泥混凝土道路,路面C25砼厚度18厘米;固县镇茶产业基地3.5米宽3.5公里长生产道路;吴城镇王湾村茶产业基地长1.4公里宽3.5米的生产道路,长100米宽5米的过河小桥,上棚组长1.3公里宽4.5米的生产用水泥路,南沟组座长70米宽5米的过河小桥,王湾茶厂内部长0.4公里宽3.5米生产道路,丁庄至上棚组1.1公里4.5米宽生产道路。
(3)资金安排:安排资金782.18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4)时间进度: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方便安置点26户118人出行,提高群众满意度,惠及贫困群众540人;带动94户贫困户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及乡村旅游业,惠及群众1213人;带动贫困户46户,户均年增收0.3万元,惠及群众1756人;带动贫困户65户,户均年增收0.3万元,惠及群众1452人。
(6)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村组道路和过河小桥项目
(1)项目名称:289条村组道路、4座过河小桥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建设宽4.5米,厚0.18米,C25水泥混凝土的通村道路158条,共长260.7公里;宽4米,厚0.18米,C25水泥混凝土的通村道路48条,共长51.29公里;宽3.5米,厚0.18米,C25水泥混凝土的通村道路 81条,共长93.04公里;宽3米,厚0.18米,C25水泥混凝土的通村道路2条,共长2.38公里;宽8米的过河小桥4座等。
(3)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17420.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36.62万元,省级资金1509.1万元,市级资金2918.82万元,县级资金2055.83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
(5)绩效目标:实现贫困人口6718户22169人受益。
(6)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六、部门分工
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根据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资金申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开发办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办、组织部、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茶叶局等部门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县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要求和纳入统筹整合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目录,切实提高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规模的比例,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整合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要求,紧紧围绕桐柏县的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拨付程序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桐柏县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印发了《桐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桐政办〔2016〕90号)、《桐柏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桐政〔2017〕60号)、《桐柏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拨款办法》(桐政办〔2017〕98号)、《桐柏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扶贫项目建设加强督查的通知》(桐政办〔2017〕81号),转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桐政办〔2017〕97号)等制度文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制度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扶贫项目进展顺利。
(三)报账程序
依据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拨款办法》的通知(桐政办〔2017〕98号),对工程类、设备采购类、贷款贴息类、补助类、培训类等项目的报账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
八、监管措施
按照“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决算审计”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稽查组,定期对上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以及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财政部门、扶贫部门要及时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建立定期通报评比制度。对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资金拨付比例较高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明显偏低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财政资金滞留延压的,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豫财农〔2017〕65号),厘清部门责任,落实全方位的扶贫资金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以下事项的:①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②未依规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③挪用扶贫资金的;④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或项目建设内容的;⑤不及时组织验收、竣工决算验收手续不完备影响扶贫资金支付的;⑥组织实施不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按规定及时提供报账资料等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造成财政资金滞留延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厘清部门责任,确定责任主体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
附:桐柏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