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办〔2020〕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桐柏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7日
桐柏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县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缺水地区,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在各领域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通过技术引领、产业培育,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加快成果转化,大力培育节水产业。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5%。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量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之内,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健全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到2022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
(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以区域为单元,全面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参与)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对“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 “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范”“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和“从城市公共管网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等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把控。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到2022年,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二)农业节水增效
1.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参与)
2.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
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实现以旱补水。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计量收费。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参与)
(三)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按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指导企业开展节水达标对标行动。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参与)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县水利局、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参与)
3.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现有企业和集聚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集聚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参与)
(四)城镇节水降损
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县水利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
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
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区域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参与)
4.严格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动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参与)
(五)政策制度推动
1.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参与)
2.推动水资源税改革。
与水价改革协同推进,探索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税制度体系,及时总结评估水资源税扩大试点改革经验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加大水资源税改革力度,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税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参与)
3.健全节水标准体系。
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县发改委牵头,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4.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剂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县水利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参与)
(六)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在缺水地区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1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以上。到2022年,非常规水利用占比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县水利局牵头,县政府事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增强大局观念,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对任务落实负总责,加强与参与单位沟通,参与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
(三)完善财税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指出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管网漏损控制、节水宣传教育等。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结束研究、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有关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