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国办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根据《南阳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