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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时间:2020-06-2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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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政办〔202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桐柏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2日

  

  桐柏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和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精神,以“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总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质量、管养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方便、快捷、舒适的公路交通环境,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奋斗目标,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载体,着力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已创建成的精品线路保持“畅、洁、绿、美、安”的整体效果。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县农村公路发展速度、路网规模、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最终达到全域“四好农村路”,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省创建工作贡献力量,也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农村交通强力支撑。

  

  三、工作重点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标准分为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项目。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实现网络化。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推动“通村入组工程”向进村入户发展,优化路网结构,继续开展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扶贫路建设。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实现规范化。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各乡镇(集聚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100%,管理机构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财政预算;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村级养护机构设置率100%;爱路护路村规民约设置率达100%;加强路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全部实现路田路宅分家;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路肩平整坚实、边坡顺畅、边沟排水畅通、绿化协调美观、沿线设施齐全。

  

  (三)全面养好农村路,实现精细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力度,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建立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考核机制,奖优罚劣,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要求,将专业养护、招标养护、群众养护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建立专兼职养护队伍,落实养护责任,确保不落下一路一桥;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四)全面运营农村公路,实现便捷化。要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大城乡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力度,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持续完善和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农民群众盼望已久的“出门有路,抬脚上车,方便快捷”的美好夙愿。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整合农村物流资源、搭建物流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综合服务能力,使生产生活物资进城下乡更加便利。

  

  各乡镇(集聚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补充完善本辖区工作目标和任务,可适当提高或增加相关指标,一并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四、部门职责

  

  “四好农村路”是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保障安全出行的“民生工程”,是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心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工程”,各乡镇(集聚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常态化整治机制,确保建设工作持续深入。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规划督促指导各部门及乡镇(集聚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县财政部门:负责拓宽融资渠道,健全资金筹措体系,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各项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县公安部门:负责建设工作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依法查处破坏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各种违法行为。

  

  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用审批,做好和乡镇的规划衔接,核查农村公路两侧建筑物审批情况,对擅自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

  

  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中的环境保障工作,指导参建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县水利部门:负责河道内违法采砂等危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依据桥梁安全保护范围,划定禁采区。

  

  县林业部门:负责农村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地、道路两侧通村绿化及建筑物拆除后空地的绿化补植工作。

  

  县扶贫部门:负责交通扶贫所需资金整合工作。

  

  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项目立项工作。

  

  县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公路沿线两侧门店的规范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公路沿线城镇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广告和马路市场进行整治,坚决杜绝取缔危害农村公路安全的加水洗车点。

  

  各乡镇(集聚区):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县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专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乡镇(集聚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集聚区)要认真履行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承诺书,明确牵头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三)开展示范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活动,将“四好农村路”引向深入,惠及更多群众,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乡镇主导,县乡联动”的指导思想,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以2019年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为基础,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

  

  (四)落实资金保障。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充分发挥“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建立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群众自筹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比例列支,并逐年提升。今年,县级财政将专项拿出2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建设,确保建设工作实效。

  

  (五)强化考核监督。将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相关部门、各乡镇(集聚区)的目标考核内容。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各乡镇(集聚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各乡镇(集聚区)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附件:桐柏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乡镇建设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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