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环保局时间:2020-04-21浏览量:
分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原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二、办理程序:

1、建设项目业主到桐柏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或县环保局环评股进行咨询,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确定建设项目环评类型,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是登记表。

2、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评价资质的环评公司为其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是《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评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

3、建设项目业主持编制完成的环评资料(送审版)至桐柏县环保局环评股进行审查,由县环保局环评股视情委托技术评估机构对其环评资料进行技术评估,其评估费用由县环保局承担。

4、建设项目业主持环评资料(报批版)和技术评估文件至县环保局环评股进行行政审批。

5、按照《南阳市环保局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宛环文[2016]58号),对属于县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县环保局召开联审联批会议进行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到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加盖桐柏县环保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行政审批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