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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时间:2020-03-3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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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政办〔2020〕5号

  

固县镇、新集乡、平氏镇、埠江镇、吴城镇、程湾镇、毛集镇、月河镇、安棚镇、黄岗镇、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切实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农田设施效益,我县制定了《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2020年3月10日

  

  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十二五”以来,我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8万亩,有效提高了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产、土地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原来由多个部门分头实施,建设主体不一,投入标准较低,后期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对存在问题进行普查整改,能有效提升管护水平,充分发挥农田设施效益,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整改范围

  

  “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原项目主管单位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县委农办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普查范围不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下达各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前)

  

  成立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全县普查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11日至5月31日)

  

  普查工作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我县“十二五”以来,原国土、农综、水利、发改委四部门在11个乡镇及园区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18个。原项目主管部门成立联络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普查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经济组织和具体人员;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广大农民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开展普查;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情况。

  

  原主管部门将本部门2011年~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原主管部门、立项年度、具体建设内容的位置,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设施、农田硬化路、电力配套设施等整理汇总,填写《市(县、区)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并于3月20日前交乡镇。乡镇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实地核查,填写主要信息,由乡镇、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并将普查结果于5月6日前交项目原主管部门。县级原项目主管部门对乡镇的普查结果及工作底稿进行核实汇总,填写《市(县、区)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形成部门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于5月12日连同《普查表》一并报县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于5月20日前将总体普查工作报告和汇总《普查表》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6月1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通过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措施筹集整改提升资金,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或暂不满足标准的,在厘清产权关系后,由县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由县、乡政府负责整改,并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总结探索成功的管护经验和做法,制定管护办法,构建长效化运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抓总、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原则,县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三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理局联系人:宗华民;联系电话:16637788629)。原项目主管部门成立联络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各乡镇按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动员部署。3月20日前,原项目主管部门将联络小组成员名单,各乡镇将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总体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政府、原项目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普查整改工作责任,政府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发现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要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日常调度、指导服务等职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结果运用。要认真负责开展普查整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附件:1.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doc

  

        2.桐柏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1—3).doc

  

        3.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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