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实现持续增收,有效推动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增加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收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积极性,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二、目标任务
持续完善产业扶贫体系,查找问题补短板,把疫情对扶贫产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聚焦精准、全面覆盖、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目标。大力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村级特色产业发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
三、奖补对象
自主发展产业或无劳动能力、以土地流转或托管的方式生产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及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
四、奖补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共计1703.76万元。
五、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统一以户为单位,根据项目类型及贫困户产业收益情况确定扶贫奖补标准。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可根据实际情况、产业生产周期,一次或多次、分期分批申报产业项目奖补资金,每户每年累计奖补资金建议原则上每户每年500-1200元(即保底不低于500元,封顶1200元),但各村可根据村集体经济收入自行调剂户奖补金额上限,但村奖补资金总额不能超过村集体经济收入上限。同一产业项目奖补资金不能重复申报(种植类项目,同一地块每年种植两季农作物或符合条件的套种、间种,视为两个项目;养殖类项目参照执行),申报的产业扶贫项目不能与该户实施的到户增收项目重复。
各乡镇在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过程中,因地制宜新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可进行奖补,纳入奖补范围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从无到有”,即贫困户以前没有产业,现在创新发展了产业,并达到相应产业对应的补助要求;二是“从小到大”,即贫困户以前有产业,但规模很小,通过发展扩大了产业规模,并达到相应产业对应的补助要求;三是“从弱到强”,即贫困户以前有产业,但产业链短,没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现在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达到相应产业对应的补助要求。
(一)种植业
1.优质粮油。贫困户从事优质粮油作物种植达到要求标准的,对其投入的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进行奖补。具体奖补标准为:优质小麦、水稻、玉米亩均纯收益600元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100元;优质花生、芝麻、油菜、大豆等亩均纯收益800元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200元。
2.瓜菜作物。贫困户从事红薯、瓜类、蔬菜种植、且年纯收益亩均达200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生产资料进行奖补,每亩每年奖补500元。
3.林果类。贫困户从事林果生产且年纯收益亩均达200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种苗、化肥、农药等进行奖补,每年每亩奖补500元;新种植的林果按照行业标准,验收时成活率达到85%的,每年每亩奖补500元。
4.食用菌。贫困户从事食用菌生产,具体奖补为每袋收益4元以上奖补1元。
5.中药材。贫困户从事种植艾草、夏枯球、半枝莲等中药材且亩均纯效益达200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种苗、化肥、农药等进行奖补,每年每亩奖补500元。
(二)养殖业。贫困户从事养殖牛达到三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对其投入的牛、饲料、牛舍等进行奖补,每头500元;养羊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其投入的羊、饲料、羊舍等进行奖补,每只200元;养猪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其投入的猪、饲料、猪舍等进行奖补,每只200元,以上项目次年养殖规模扩大的,只对扩大部分进行补助。对贫困户从事禽类养殖30只以上并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投入养殖的鸡、鸭、鹅等禽类和饲料、禽舍等进行奖补,每只10元。对贫困户从事水产养殖,每亩每年纯收益不低于4000元的,对其投入的种苗、饲料等进行奖补,每亩每年800元。
(三)加工业。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产业加工或其他家庭作坊,且年纯收益在5000元以上的,按年收益的15%进行奖补。
(四)旅游业。对贫困户从事旅游及相关产业,且年纯收益在5000元以上的,按年收益的15%进行奖补。
(五)其他类。各乡镇各村可根据镇村产业发展实际,由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执行。
已经得到各级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等争取到的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鼓励以土地流转或托管的方式交由第三方生产经营,每户每年500元。
六、奖补流程
(一)奖补申报及验收。贫困户产业奖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后由贫困户向村级提出奖补申请,填报《桐柏县产业扶贫以奖代补申请表》(详见附件1),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的,由村责任组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进行审核验收(详见附件2),验收合格的,由村委会填报《桐柏县 乡(镇) 村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统计汇总各村的验收申请,并组织人员对以奖代补实施内容按照30%进行复核验收。
(二)审核抽验。县产业就业扶贫和项目资金管理专项工作组组织县扶贫办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小组对抽查结果签字负责,并评出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推介,查出不合格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奖补资格。
(三)公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利用项目公开栏,在乡村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于公告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各级分别组织调查核实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资金兑现。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村委填写《桐柏县 乡(镇) 村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兑现汇总表》(详见附件5)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审核后交乡财政所拨款。乡镇财政所根据各村上报的奖补名单及金额在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通过农户一折(卡)通发放给奖补对象。
注: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报账所需材料(附件1—5,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项目实施内容现场照片),材料一式三份,镇村户存档备查。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春耕时机,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调整种养结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产业。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以奖代补产业项目,包括计划申报、报批、审核、组织实施、验收等各项工作。县扶贫开发公司根据各乡镇贫困户户数及资金分配额度,按规定将县级统筹产业奖补资金打入乡镇财政所村级账户。县产业就业扶贫和项目资金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产业扶贫,抽查审核以奖代补补助对象相关材料并抽查验收。
(三)严格规范程序。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在产业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申报程序、审批要求和奖补标准严格把关。
(四)强化监督指导。县产业就业扶贫和项目资金管理专项工作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严肃查处。各乡(镇)要成立以奖代补项目领导监督小组,对奖补资金的审批、实施、验收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附件1
桐柏县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贫困户申请表
乡(镇) 村
申 请 书 申请人: (贫困户姓名),身份证号 ,现已建成产业扶贫 项目,纯收益 元,申请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 元, 产业扶贫 项目,纯收益 元,申请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 元,产业扶贫 项目,纯收益 元,申请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 元, 产业扶贫 项目,纯收益 元,申请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 元, 合计纯收益 元,本次申请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总计 元。 我保证上述实施的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绝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如存在上述行为,愿意接受相应惩戒并上交补助资金。现申请对该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验收。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桐柏县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验收表
乡(镇) 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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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乡(镇) 村 组 | ||
发展产业 类型及项目建设情况 |
产业类型: 产业规模: 产业效益(纯收益): | ||
本次申请奖补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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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累计已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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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指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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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验收意见 |
1.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 ) 2.产业发展情况是否属实:是( ) 3.申请奖补金额是否符合奖补标准,累计金额是否不超过限额:是( )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帮扶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审验意见 |
1.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 ) 2. 产业发展情况是否属实:是( ) 3.申请奖补金额是否符合奖补标准,累计金额是否不超过限额:是( ) 乡镇验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项目实施照片粘贴到此表背面,乡村以及责任组、帮扶责任人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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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 乡(镇) 村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申报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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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奖补对象姓名 |
家庭 人数 |
身份证号 |
实施地点 |
产业类型及规模 |
纯收益 情况 |
本次奖补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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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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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电话: |
附件4
乡(镇) 行政村以奖代补项目
公 示
我村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经过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现将我村通过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乡(镇)扶贫办反映。
电话:
附: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公示名单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公示名单
序号 |
奖补对象姓名 |
家庭 人数 |
实施地点 |
产业类型及规模 |
奖补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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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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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 乡(镇) 村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申请兑现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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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奖补对象姓名 |
家庭 人数 |
身份证号 |
实施地点 |
产业类型及规模 |
本次奖补金额(元) |
本年度 累计奖补金额(元)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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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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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电话: 乡镇审核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