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编制2018年度埠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工作基本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埠江镇人民政府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精心准备公开内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一楼镇党政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按照上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镇对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我镇认真及时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工作,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报送和公布,同时及时向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报送和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镇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有计划地整理、审核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经费使用、单位人事任免信息等政府信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容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埠江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法律法规、文件类公开、公务活动、财政信息、权力清单、人事信息、监督检查、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充实完善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使公众在更方便的时间、地点,通过更便捷的途径获得政府教育信息。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在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许可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众监督、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主动公开信息。2018年度,镇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总数450条。
(二)公开形式
1、在镇人民政府网站(/cms/MainServlet)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在镇人民政府门口设立1块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3、在镇党政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用于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其产生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统一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社会公众获取。2018年,我镇及时维护和更新门户网站。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向党政办、档案室两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0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度我镇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桐柏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进行管理,交县备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现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权力运行清单梳理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2.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方法、要求与上级编制的方法和要求有些出入。
3.对同一文件信息,归类把握不够清楚,需要多次重复编放。
(二)改进情况。
1.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 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3.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