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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桐柏县政府办时间:2018-11-2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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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办〔201885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柏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桐柏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109

桐柏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提升基础能力的重要抓手,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聚焦突出问题、加强规划引领、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目标是:今年年底,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到2020年,力争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具体目标是:着力实现农村公路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年,我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路域文化全面提升,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一是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各乡镇(集聚区)政府(管委会)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组织领导力度明显提升,资金政策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二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2020年,全县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超过90%,县乡公路等级公路中二、三级公路比例超过30%,农村公路有铺装路面比例超过85%,危桥比例低于8%;农村路网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不断提升,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是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明显加强,新、改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安全生产管控有力,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和较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完成县乡公路现有隐患路段整治任务,新、改建工程安全设施全面实现“三同时”,农村安全出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养护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齐全;中心养护站、乡镇管养站、村级养护协会设置完善、运行规范,养护能力不断提升;大中修、日常养护等养护措施及时有效;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明显提升,路网优、良、中等路比例大于75%

五是道路治理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涉路违建基本排除,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域环境优美整洁,路域文化特色显著,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六是运营能力持续提升。县、乡、村三级客运网络基本建成;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农村物流信息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服务网络覆盖地区邮快件实现24小时内到达。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

1、科学编制规划。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脱贫攻坚规划以及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专项规划,注重发挥“农村公路+”效应,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加快促进农村公路与旅游、扶贫等深度融合,推动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改善特色小镇、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通行水平,促进农村公路与农田机耕道有机结合,为产业兴旺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完善提升重要县乡道和行政村对外连接道路,利用整合资金实施行政村与自然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实现农村公路连通成网。(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农办、县扶贫开发局)

2、抓好项目实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善通村道路、提升通客车道路、优化提升路网;加快推进危桥改造,确保危桥数量逐年下降。按照提升通畅标准的要求,同步建设排水、生命安全防护及客运等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人民群众满意一条”。(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3强化工程管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公开建设计划、补贴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二)管好农村公路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集聚区)、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权责,充分发挥乡镇(集聚区)、村委会的作用,基本建立县有路政执法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权责明确、分工科学、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法制执法建设。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各乡镇(集聚区)、行政村要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路产路权维护。(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

3、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在县交通运输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切实发挥路政员、监管员、护路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杂物、建筑材料和非公路标志,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有序推进公路用地确权,按照县级政府主导、沿线群众参与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基加宽、涉路违建拆除和路域文化建设,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加大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清扫标准,对重要路段采取扩大清扫范围、洒水等措施,消除扬尘污染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4、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按照“农村公路限高限宽保护”的总体思路,由县交通运输部门或各乡镇(集聚区)根据保护农村公路的需要,按照规定合理设置限宽墩、隔离墩和限高架等设施,限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不得影响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根据路网和装载源头分布情况,县交通运输、公安、食药工商、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依法对农村公路沿线非法砂石料等储运场站进行清理取缔。认真分析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通过农村公路时间、路段等特征,摸清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规律,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及时调整治超重点,以国省干线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延伸流动巡查范围,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精准打击。(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护好农村公路

1、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要以推动中心养护站建设、规范乡镇管养站运行、完善村级养护协会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建设,落实养护队伍和责任,构建县、乡、村齐抓共管格局。健全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养护工程、日常养护机构运行,做到养护工作有章可循。加强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工作,科学制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强化养护工作考核,对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养护效果等进行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

2、加大养护力度。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通过“早养护、早投入”,实现“寿命长、通行畅”。有序推进大中修养护工程,年度大中修里程比例一般不低于总里程的5%,全面解决“畅返不畅”、“油返砂”问题。积极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对日常保洁、绿化等项目,可通过分段承包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或采用与小修工程捆绑招标、片区打捆招标等方式实施。对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每年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冬春普修活动,做好路基加宽、路肩培护和道路绿化等工作,改善道路状况。(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

3、推行机械化养护。按省定标准建设中心养护站,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型的养护机械(工具车、洒水车、扫路车、装载机等),满足机械化养护需求,逐步提高机械化养护水平,到2019年,县、乡道机械化日常养护率要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县道、主要乡道和景区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日常养护。(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

4、打造精品路段。以县道、主要乡道和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为重点打造精品路段,按照美丽农村路的标准,提升整治一条县乡道(不低于15公里)或环线路(不低于30公里)。到2020年,全县美丽农村路创建里程达到县乡道总里程的2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升村村通客车水平。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市场运作、公交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建立长期有效的“村村通客车”运作模式。2018年底前,完成“村村通客车”提升改造任务,改“预约班”为“定时班”,建立“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常态化”的长效运营机制,基本形成以乡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节点、覆盖全县所有乡村的通村客运网络。鼓励实施公交化运营和一元票价制。(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推进通客车道路改造。组织开展对通客车的农村公路状况排查,对影响行政村通客车安全、运营效率的路段,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提升改造。通过降坡、裁弯、完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打通断头路、修建串村环线道路等措施,为优化客车运行路线提供基础条件。(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3、加强农村物流建设。要编制县域内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依托县公路货运站场、商贸中心等,建设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依托乡镇农村客运站、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所)和农资站等,升级改造建设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利用行政村内的农家店、综合服务社、村邮网点等,建设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完善末端物流网络。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建设或改造县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县域内跨行业农村物流信息的互联共享和系统共建。(责任单位:各乡镇、集聚区,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桐柏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集聚区)要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指令性任务,并根据目标任务和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1011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确保资金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项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县每年安排的涉农整合资金农村公路项目予以支持,对示范县创建、中心养护站建设、美丽农村路创建、大中修工程、农村地区客运等“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具体“以奖代补”标准由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参照省补助标准确定。

(三)抓好示范引领。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各乡镇(集聚区)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县政府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奖惩,确保完成既定示范创建目标。

(四)强化指导服务。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监督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比等工作。县发改委要加强政策和规划研究指导,做好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督促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放管服”工作。县财政局要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农村公路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国土局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县扶贫、住建、公安、环保、农业、水利、林业、审计、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

(五)加强工作考核。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县政府将各乡镇(集聚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考核的重点是主体责任落实、指令性任务完成、财政资金保障、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农村发展成效等方面,考核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具体考核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县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定期通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指导帮助各乡镇(集聚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农村公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县政府将适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行动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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